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、教学和生活秩序,保障学生人身安全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,自觉地遵守校规校纪,特制定此通告:
1.严禁任何学生在任何时候私自下河游泳或私自组织他人游泳。违者学校除追究其责任外,并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,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负。
2.课余时间任何老师和学生不得组织他人游泳,否则将追究责任,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。
望大家相互监督。
特 此 通 告!